承宣司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设承宣官若干人,掌接待传达之事。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设承宣官若干人,掌接待传达之事。
官名。十六国汉置。刘渊河瑞元年(309)迁都平阳,置为行政长官,刘曜光初元年(318)灭靳准,徙都长安,遂罢。
官秩等级。汉置,三国两晋南北朝因之。次于二千石,银印青绶。西汉凡丞相司直、护军都尉、司隶校尉、西域都护、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郡都尉等秩皆比二千石。东汉诸中郎将、光禄大夫、侍中、诸校尉也为比二千石。西汉
官制用语。汉制:除任本职之外,又任他官,称“兼”,或“兼任”。职位高的官兼任职位低的官称“领”。参看《琅琊代醉编·兼领》。
官名。春秋鲁置。主管中等都城之行政长官。《史记·孔子世家》: “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官名,春秋时鲁国置,为都城的行政长官。《史记·孔子世家》:“其后,定公以孔子
供来往官员食宿的客馆。《后汉书·光武帝纪》:“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传吏疑其伪,乃椎鼓数十通。”《史记·孟尝君列传》:“置传舍十日。”
古代学校的泛称。《后汉书·仇览传》:“年四十,县召补吏,选为蒲亭长……农事既毕,乃令子弟群居,还就黉学。”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南境附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官名。宋朝宣抚处置使等属官,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代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衙署内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官名。南朝梁武帝中大通四年 (532)置,掌出征军务。以使持节、都督瑕丘诸军事、安北将军、兖州刺史羊侃为之,随太尉元法僧北讨。权任甚重。军还,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