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阄法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① 尚书台(省)别称。《后汉书·郑弘传》:“建初(76—84)初,为尚书令”,“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宫,以为故事”。《全唐诗》卷三八五张籍《新除水曹郎答白舍人见贺》: “年过五十到南宫,章句
官名。战国楚置。主管郎官的正长。《淮南子·人间训》:“伏郎尹而答之三百”。高诱注:“郎尹,主郎官之尹也。”
服饰名。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即孔雀羽尾端为三眼者。依例贵族中之贝子戴之。乾隆(1736—1795) 中曾特赐郡王、亲王、以为美饰,其后沿以为例。并议及亲王戴五眼花翎,郡王戴四眼花翎,未得实行。
官名。为清代八旗驻防将军之一,驻绥远城(在归化城东北五里,今属呼和浩特市)。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裁撤归化城都统,将其所掌土默特二旗之旗务划归绥远城将军。蒙古土默特部分为左右翼两旗,与民人散处
即“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周天子不定期地召见诸侯发布政令。《周礼春官·大宗伯》:“时见曰会。”郑玄注:“时见者,言无常期。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则既朝觐,王为坛于国外,合诸侯而命事焉。”
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复用此号。参见“机密”。
官名。①战国秦始置,西汉沿置,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景帝曾改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前143)复故。掌皇帝所居未央宫禁卫,主管宫门屯驻卫士,专司昼夜巡警和检查出入者之门籍。亦称未央卫尉。有丞一员。属官有公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鞋匠,主制造靴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如经筵讲官,起居注官,武英殿、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皆无额设,各由翰、詹、坊、局官员以本职兼充; 翰林院掌院学士,本系专官,例由大学士,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