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葬祭奠使
官名。金朝置。重臣死后,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亦称敕祭使、敕葬使。
官名。金朝置。重臣死后,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亦称敕祭使、敕葬使。
官名。《宋书·百官志上》记公府仓曹职掌仓谷事,州军府仓曹所掌应同。军府仓曹参军始见于南朝宋,《宋书·沈攸之传》记攸之为征西将军、都督荆州刺史,其所属有仓曹参军。南齐都督府除仓曹参军之外,府佐史又有仓曹
官名。十六国后燕、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属侍御长,随同皇帝出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即“南大王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内务部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二月二十二日呈准公布《长江及其他水师改组令》,规定原有长江水师及其他水师均改为水上警察,设厅管理。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三月三十日公布的《水上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员一人,隶都水监,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哲宗元祐五年 (1090),定三年为一任。元符三年 (1100)罢,其事归漕臣。徽宗重和元年 (1118) 复置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右”字,置一员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位在奏曹掾下,为奏曹副长官,但无固定职事。参看“奏曹”“奏曹掾”条。
武官名。晋代左右卫所属各有三部司马,其一为强弩司马,掌宿卫。其长称强弩司马督,下设强弩司马史。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驾部曹事务,属驾部尚书。《魏书·尉羽传》: “起家秘书中散,驾部令。”
明清会试之魁。科举考试中,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称会试,中试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明清科举之制,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参见“会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