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指汉代以郎为称的侍从武官。汉代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三署分别有中郎、侍郎和郎中; 车户骑三将, 有左右车郎和户郎; 虎贲中郎将有虎贲郎; 羽林中郎将、羽林左右监有羽林郎。这些以郎为称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各路预算、决算;三、管理各路公产、公物;四、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
官名。清康熙(1662—1722)间置。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兼充,无定员。掌乾清门内侍卫、司员诸务,实际即统辖内廷事务,并常日侍直于皇帝左右。逢皇帝出宫巡幸,与领侍卫内大臣任后扈大臣。并兼管奏事处事务。乾
官名。为中都官狱长官,掌本狱所。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中都官狱令》条。
官署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置,咸亨元年(670) 复名右内率府。
宋朝宫观官名。以武臣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掌点检本观官物,月终签押簿历。参见“宫观官”。
即“小县伯下大夫”。
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军皆建玉清宫,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重和元年(1118),诸路各置提举,以漕臣充任,选通判为同提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官名。西汉设置,属詹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掌中宫的祠祀。凡中宫举行的天地、宗庙、群神(如蚕神)、五时等祭祀,均由其主管。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