曩论充
官名。吐蕃官,即小相,置一人,与大相、内大相、副相、内副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名。吐蕃官,即小相,置一人,与大相、内大相、副相、内副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道仆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道仆”。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道仆上士十二人,掌理驾驭王的象路,以备王早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
县令的别称。汉制,诸王封国相当郡,侯国相当县,故县令有邑侯之称。
妃嫔号。北魏太武帝时置,孝文帝改定内官后,在皇后之下,位视大司马。北齐武成帝河清(562—565) 新令,位比丞相,后主武平五年(574)置左右娥英后,降为比二大夫。
武官名。南朝陈置,为前代武骑常侍的改名。参见“武骑常侍”。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北作坊副使置,为武臣迁转之阶。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官名。职主水利。南齐都督府置水曹参军,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州军府亦置水曹参军,永平二年(公元509年)因高肇之奏而省,见《魏书·官氏志》。北魏末又复置。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置,为正三品贴职。参见“贴职”。官名,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置。敷文阁是藏书阁,内藏徽宗圣制。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均为贴职,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
几指案几,杖为手杖。老人居则凭几,行则凭杖,古时用以表示敬老。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汉书·孔光传》:“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