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殿中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

官名。亦称殿中御史。三国魏始置,员二人,七品,居宫殿中纠察非法,隶御史台。西晋员四人,东晋减为二员,七品。南朝沿置,宋七品; 梁增为四员,流外七班,陈亦为流外官。北朝地位较重。北魏或掌宿卫禁兵,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八品上。北齐员十二人,八品。隋朝避文帝讳,改名殿内侍御史。唐朝复旧,员六人,从七品下,又有里行、内供奉等名目,皆非正员,俸禄稍减。隶御史台下设之殿院,职掌纠弹殿庭供奉朝会班次及大驾卤簿仪节,后又兼掌宫门、库藏。其中二员协助侍御史,同知东、西推;二员为廊下食使; 二员分知左、右巡,号两巡使,掌京城内外治安,为御史中最繁剧之职,领京畿诸州兵。中唐以后,又常为外官所带宪衔。北宋初有实任者,或兼左、右巡使,分别监察文武官员,有为寄禄官者,官卑而任此职者称里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以言事御史为殿中侍御史,为职事官,正七品,员二人,掌谏诤言事、纠弹朝会班次典礼仪节,后亦兼任监察。辽置为南面官。西夏置,属御史台,其制不详。金朝隶御史台,元朝隶御史台殿中司,皆二员,正七品,掌纠弹朝会班次仪节及京城百官在任、假告事宜。元朝大臣奏事由其引入,不可与闻者则纠使回殿。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亦置,正五品,明洪武九年 (1376)废。参见“侍御史”、“御史台”、“殿院”。


官名。魏以二御史居殿中,纠察非法,此即殿中侍御史之始。自魏至宋元皆置此官,掌管纠察不法。唐朝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管殿廷仪卫和京城的纠察。宋朝沿置,掌管纠弹百官朝会时失仪者。元朝沿袭宋制,职责相同。明清废。参看《隋书·百官中·御史台》、《新唐书·百官三·殿中侍御史》、《宋史·职官四·殿中侍御史》、《元史·百官二·殿中司》。

猜你喜欢

  • 司绩

    官署名。即吏部考功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考功。

  • 织枲中士、下士

    官名。“枲”即麻。《周礼》天官之属有典枲下士二人,掌理布(麻布)、缌(细麻布)、缕(麻线)、紵(以紵所织之布,可杂用葛䔛之草)和制造这些物品的麻草等物。北周置织枲中士,正二命;织枲下士,

  • 小膳部上士、下士

    官名。见“膳部中大夫”。

  • 印铸局局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 主章

    官署名,也是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注:“掌凡大木也。”

  • 收买药材所

    官署名。宋朝置,隶太府寺,掌收购药材,以供修合汤药出售。

  • 进士

    科举制度。周始定为取士之法,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礼记·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郑玄注: “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

  • 知开封府事

    官名。五代设置,主持开封府政务。《五代史·王朴传》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知开封府事。参见“开封府尹”。

  • 督办土药统税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见“土药统税总局”。

  • 工侍

    “工部侍郎”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