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员外郎
官名。即“江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江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东汉置,为右都候之副,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详“右都候”条。
官名。即刑部都官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
官署名。十六国汉刘聪置。以右司隶为其长官,掌管右司隶部民,共领户二十余万,其下设内史,每一内史领万户。见《晋书·刘聪载记》。
乐官。《左传·成公九年》:“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注:“泠人,乐官。”泠人,同伶人。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左传·成公九年》:“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注:“泠人,乐官。”亦作伶人,参见该条。
官名。十六国前秦、后秦置。统殿中兵,掌宫庭侍卫。前秦位在五校尉下。见《晋书·苻坚载记下》、《姚兴载记下》。
见“十雄将军”。
官署名。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置,属詹事院。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疋宝货等物。设卿四人,太监、少监、丞各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属储政院,以三库隶内宰
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三人:永北厅属顺州一人,镇南州一人,姚州一人;广西省一人,置于东兰州。
官署名。见“典仓署”。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