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库道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江苏省设一人,驻清江浦,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别归淮扬、淮海、淮徐各道兼管,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
官名。清朝设此官,属道总督,掌管河工款项出纳。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江苏省设一人,驻清江浦,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别归淮扬、淮海、淮徐各道兼管,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
官名。清朝设此官,属道总督,掌管河工款项出纳。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
官文书名。宋朝官员、命妇进呈后妃、东宫的文字。
使职名。参见“册立使”。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甘泉居室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为昆台丞,员五人。官名,为甘泉居室狱的副长官,佐令掌拘禁犯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右尚方丞置,为右尚署次官,四员,初为正九品下,玄宗开元 (713—741) 初升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西汉右扶风置都尉。东汉初罢之。安帝时以羌族犯边,三辅有陵园之守,复置右扶风都尉,并设诸曹掾史。官名,汉置,俸比二千石,掌右扶风军队,维持地方治安。东汉初省,安帝时因羌族犯边,三辅有陵园,需要守护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马、牛等牲畜的牧养,属尚书省。以都牧尚书为长官,下设都牧少卿、都牧令等官属,以及内廷派驻的都牧曹给事中、给事、龙牧曹奏事中散等监察官员。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其职掌并
官名。晋朝有中黄藏令,南朝有中黄令,皆掌宫中金银币帛库藏,北齐置此,为太府寺黄藏署长官,职掌略同。隋初沿置,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省并左藏监。
即“小载师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副长官,秩正二品,员额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