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当在今阿里与后藏交界处。
宋制,称按察官者指诸司通判以上之官及知州通判各于本部职事相统摄者。依《职制令》规定,“诸按察官知所部有犯,若事理重者,躬亲廉察,余事听先委不干碍清强者,体究有无实迹,结罪保明,申所委官司,于按章内明坐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宣抚使之下,协宣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
联合勤务指挥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取代了原军政部的大部分业务,兵站总监(后方勤务部)的所有任务。惟宪兵司令部名义上归其统属,实际上由参谋总长直接统属。设总司令一人,为上
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殿中曹,“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供御衣仓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在同品秩官缺上之迁转。凡内外官入于月选之调班者,有对品调用,即同品互易地方;对品调闲散用,即才力稍有不及以同品而事少之缺调补; 照级调别项杂职用,即正印官才力不足则以同品之佐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军需、军器等务。设使、副使等职。
官署名。元朝军府,秩正五品,管军五百以上。置达鲁花赤、千户各一员,俱正五品; 副千户一员,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