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为西北地区的田官。《居延汉简》:“丞富官斥候属守农令。”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参掌本选之事。参见“侍郎右选”。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官名。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以学士充任,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据《周书·宣帝纪》记载,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八月宣帝遣大使以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明清会试之魁。科举考试中,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称会试,中试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明清科举之制,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参见“会试”。
官名。魏晋南北朝至隋初为尚书省度支曹长官。魏、晋、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齐三品,隋正三品。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改名民部
见“统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