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 “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制造火药。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即“尚虞备用处”。官署名。清初置,又称尚虞备用处或黏竿处。“虞”在古代为掌山泽之官,或假借作“娱”。本处的职掌,主要是日常协助侍卫处与护军营护卫皇帝,并备皇帝出巡时偶作“垂钓”的承应事务。初设侍卫领班
官署名。清末置,即工巡总局,见该条。
官名,简称司中,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为五谏官之一,掌谏司过失。详“司中”条。
官名。北齐置,掌东宫禁卫,属太子左、右卫坊,从五品。隋初亦置,属太子左、右卫,员四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湖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即宦官,也写作阉官,又称太监、老公,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后汉书·五行志四》:“(和帝)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无阳施,犹妇人也。”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缮写题本,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设堂主事满一人,汉军一人;笔帖式满七人,汉军六人;经承四人。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尚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尚书”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