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械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贮藏军械事项。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贮藏军械事项。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改游击将军置,低左、右游击将军一阶,为十班。陈四品,秩千石。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五品上武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1)武官名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户部。掌抄造钞引纸。设使、副使、判领坊事,秩从八品、正九品、从九品。曾设都监一职,后罢。卫绍王大安二年(1210)以印造钞引库兼领。宣宗贞祐二年(1214),复为独立机构,仍设都监
官名。明洪武年间置纳溪、白渡、顺龙等盐马司,其长官称令,掌卖盐买马事。见《明史·职官四·盐课提举司》。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掌道事。乾隆十四年(1749)升为首道,参治院事。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皆为正五品。
官名。周朝置。掌管世族名籍。《韩非子·亡徵》: “私门之官用,马府之世〔绌〕。”陈奇猷注:“此文马府者,当为掌典册之官。上句既言‘私门之官用’,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四年(630)“戴胄除民部尚书,与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同平章国计”。
① 秩位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改五百石为命士。② 官名。新莽时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管,每郡数人。东汉废。1、官秩名,指五百石俸的官。王莽拟古,改五百石俸曰命士。《汉书·王莽传》:“更名秩百石曰庶士,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为司勋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司勋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 西周置。掌水利工程。《微䜌鼎铭》:“令微䜌司九陂。 ”官名。西周设置,《微鼎》记周王“令微九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