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名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书写文书。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书写文书。
清朝总兵之别称。总兵的俗称。详见“总兵”条。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广西省二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皇帝出游行猎事务。多以他官典其事。《魏书·韩茂传》: “(韩备)迁宁西将军,典游猎曹,加散骑常侍。”
官名,三国蜀置,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初,仪为先主尚书,琬为尚书郎,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
即“奚六部秃里”。
官名。三国魏置,亦称“护西戎校尉”,五品。西晋初治长治,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领兵,多以征西、镇西等将军领之,并兼雍州刺史。四品。东晋后改治汉中,有时兼梁州刺史。南朝宋四品。梁置于北凉、南秦州,立府,有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中兵曹,“掌畿内丁帐、事力、蕃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吏名。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置; 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中书省、门下省各置。位在书令史下、守阙守当官上。吏员名。宋代置于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主管簿书,通差行遣文字,经过一经考试合格者方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服中士二人,掌管王的吉凶冠服。北周依《周礼》置司服上士,正三命;司服中士,正二命。属天官府御正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