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官
官名。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监下辖诸群之官,掌牧养马匹之事,以备军需。初,群设群长一人,群副二人。洪武二十二年(1389)革群副,后又革群长。
官名。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监下辖诸群之官,掌牧养马匹之事,以备军需。初,群设群长一人,群副二人。洪武二十二年(1389)革群副,后又革群长。
即“管粮同知”。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二十,记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七月,谅祚“使祖儒嵬名聿正入贡,请尚公主。”祖儒为名聿正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四“嘉祐元年十二月”条下译作
官名。① 隋初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初为六品上,文帝开皇六年(583) 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兵曹郎”。②兵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员一人,正四品。唐增为二员,与尚书分
官署名。西夏置。西夏语音“嚷张罗”。中等司。元昊建国初期设,掌仓储保管及收支等。官署名。西夏设置,掌国家仓储保管及其收支之事,以受纳使为长官。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八则治理都鄙。《周礼·秋官》: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都则,主都家之八则者也。”贾公彦疏:“郑(玄)知主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族之南剋军,以剋为军之统帅。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
臣下请求进见君上。《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唯睢亦得谒,睢请为君见于张君。”
官名。汉代太常所属有均官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服虔说:“均官,主山陵上槀输入之官也。”少府所属也有均官长丞,《百官公卿表》对其职掌末有注释,可能也是掌收取山上出产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