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金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金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正二命,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金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正二命,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① 官署名。唐朝司农寺下属机构置,于京兆府昭应县西(今陕西临潼一带)温泉处。设监一员、丞二员,掌汤池、宫禁、防堰及修调度; 近汤之地所润瓜蔬,先时而熟者,以荐陵庙。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②官名。唐朝
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太守到任时新辟除的主簿,谓之迎新主簿,晋末已有此名,《隋书·百官志上》谓梁郡县均有“迎新”之员,是南朝梁亦有迎新主簿。北齐仿南朝之制,于郡县各置光迎主簿,至隋初改称光初主簿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
见“牌符”。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兰氏充任。
官署名。北宋初设三门白波发运司,掌陕西诸州自渭河、黄河、汴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开封,设发运使、发运判官各一人。仁宗时,改名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废发运使,以发运判官领其事,又置都大提举辇运公事一人,同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游击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游击率中士、右游击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谕饬大学士、九卿、督抚,公举能潜心经学、老成敦厚、纯朴淹通之士,不拘进士、举人、诸生及退休闲废人员,均可推荐。至十六年 (公元175
官名。北齐置。太子酒局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