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府
南朝为 “持节都督府”省称。见《南齐书·张敬儿传》。
南朝为 “持节都督府”省称。见《南齐书·张敬儿传》。
官名。金置,秩从八品,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佐官有副使,秩正九品。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置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宫,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琮玺器玩。
即“小武藏下大夫”。
官名。北齐置。负责巡视州郡。《北齐书·李雅廉传》: “肃宗即位,(稚廉)兼散骑常侍、省方大使,行还,所奏多见纳用。”
秦汉公文术语,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历来注家说法不一,或以为通晓法律令,无人能与之相比,或以为持法公正,不以己意私怨枉法。指执法公正,不以私枉法的官员。《后汉书·百官五》:“凡郡国皆掌治民……秋冬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主官,见“利用监”。
又译札野。金朝军事将领的勤杂服役人员,选勇敢及家庭富有者充任。元朝亦沿此制。
宫观官名。北宋徽宗大观元年 (1107)置,以前宰相充任。其后,执政解职亦除此官。
明清河道总督的简称。见“河道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