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判官
官名。唐末五代藩镇属佐,置二员,位行军司马下,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多由藩镇自辟置。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选士人充任,为选人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改名承直郎。辽朝改军事判官。金朝复置一员,正七品,掌纪纲节镇众务、佥判兵马之事,兼判兵、刑、工案事。
官名。节度使的属官,分判仓曹、兵曹、骑曹,胄曹事。见《通典·职官十四》。
官名。唐末五代藩镇属佐,置二员,位行军司马下,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多由藩镇自辟置。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选士人充任,为选人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改名承直郎。辽朝改军事判官。金朝复置一员,正七品,掌纪纲节镇众务、佥判兵马之事,兼判兵、刑、工案事。
官名。节度使的属官,分判仓曹、兵曹、骑曹,胄曹事。见《通典·职官十四》。
称诸侯为藩岳。诸侯为国藩屏,故称藩岳。晋潘安仁(岳)《为贾谧作赠陆机诗》:“藩岳作镇,辅我京室。”注:“谓吴王也。”
北魏镇府僚属。《北齐书·神武帝纪》记北魏时神武帝皇考树不事家业。“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
清朝监生之一。指出于皇帝特赐,借助上代余荫得入国子监读书者。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者及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俱为恩监。监生的名目之一。清制,凡由于特恩赐入国子监
见“土府”。
官署名。三国魏曾为秘书署别称。明朝置为综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和丞相后,六部分任庶务,直接听命于皇帝。因政务繁剧,仿宋制设华盖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备顾
汉时匈奴国君的正妻。匈奴的国君称单于,单于的正妻称阏氏,相当中国的皇后。《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获五王,五王母,单于阏氏,王子五十九人。”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左武候为左候卫而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名左金吾卫将军。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
见“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