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营缮所

营缮所

官署名。宋朝始置。徽宗宣和五年(1123)罢,职事并归将作监。明初曾于工部下复设将作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改将作司而置。设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多以诸匠精艺者充任。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置、属工部。掌各项建筑工程。设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以技术精巧的建筑师充任;所丞二人,正九品。清初沿置,设所正、所副各一人,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设所丞二人,次年裁所正、所副,只设所丞,一人管清江砖厂,一人管临清砖厂。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裁撤。

猜你喜欢

  • 侯大夫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 “(羊舌大夫)其为侯大夫也悉善,而谦其端也。”

  • 内史下大夫

    即“小内史下大夫”。

  • 同详议

    即“同详议官”。

  • 检校户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大理院

    官署名。清末最高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设。掌最高审判,凡宗人府会审案件、国事重罪案件、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各省审拟大辟案件,以及特旨交审案件,均以其为终审。置正卿一人,少卿

  • 典膳副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从六品,后改从八品,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 三库堂主事

    官名。亦称三库档房主事。清朝管理户部三库大臣之属官。雍正二年(1724)设,满洲一人,领总档房事,三年一更代,缺出于各部院满洲主事内保送选补。掌理三库之文案,籍会出纳,综汇奏销,兼掌解库银两之批回及雇

  • 芙蓉府

    指幕府。无论在朝官员还是地方长官的幕府,都称芙蓉府。唐朝刘禹锡《送陆侍御归淮南使府五韵》诗:“归路芙蓉府,离堂瑇瑁筵。”参看“幕府”条。

  • 禁杀戮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禁杀戮下士二人,掌禁止民人互相伤害凶杀。北周依《周礼》之制置禁杀戮中士,正二命;禁杀戮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

  • 四卫营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置腾骧左右卫与武骧左右卫,合称四卫营,属上直亲卫中的四营,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掌帅力士直驾,随驾,统千户所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