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官吏之名策。后借指出仕做官。《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策名委质”。孔颖达疏: “古之仕者,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以明系属之也”。《文选·李陵答苏武书》: “勤宣令德,策名清时。”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王女封号名。《后汉书·皇后纪》:“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注:“乡、亭侯视中二千石。”
官名。宋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置,地位在龙图阁学士、直学士之下。
即“参预政务大臣”。
北魏时为大司马、大将军的合称。位在三师之下、三公之上。官名简称。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二大”,其地位高于“三公”,低于“三师”。参看“大司马”和“大将军”条。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雍正元年(1723)设,特简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无正员。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民事。
见“十光将军”。
官名。掌东宫宿卫。西晋设,六品。南齐、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东宫武官名。南齐置,见“太子虎贲督”。
泛指县官或掌管一城的官吏。《后汉书·章帝纪》:“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注:“任,堪使也;典,主也。”《论衡·非韩》:“不任典城之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