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殷朝置。掌田猎。《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一五片: “王其田, 犬师匕”。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行夫下士三十二人,掌邦国传递之小事。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司行下士,正
官名。北齐太府寺有诸冶东西道署。隋太府寺有掌冶署,置令及丞,掌金银铜铁器之属,并管诸冶。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唐沿置,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熔铸金银铜铁器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
见“都头”。武官名。宋置,为步军都头的副职,参见“都”。
官名。功曹之长。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为僚属,位记室下、户曹上,掌纠驳献替。北魏二大、三公、皇子、将军、蕃王诸府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北齐三师、二大、三公、护军府、诸
宋军士名。又称“效用士”。本指自愿效力于军中之士, 《续资治通鉴长编》“庆历元年八月乙巳”条记仁宗时下诏说:“诸军、诸班直子弟、民间有材勇者,如愿效用,听诣所属自陈,以补神捷指挥,满万人,即权遣戍边。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名 即“验封清吏司郎中”。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与史、师掌分行检察州、县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