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虞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额设五人。佐郎中理司事。
隋十二卫、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兵、骑、胄等曹参军事通称,并为美职。
即“固山昂邦”。
皇帝的代称。蔡邕《独断》说:“天子至尊,不敢渫渎言之,故托之于乘舆。”
参与审核评议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三国吴置,地位略低于“录尚书事”、“平尚书事”,亦宰相之任。《三国志·是仪传》: “迁偏将军,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西晋惠帝时曾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
官名。战国置。掌奉命出使。《墨子·号令》:“外使者来”,“若行具,必使信人先诫舍室。”
官署名。清朝临时设置的京师卫戍机构。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北伐,威胁京师,始设。掌京师防卫与治安事宜。置大将军一人,参赞大臣一人,巡防王大臣若干人,均特简王、大臣兼充。下设文案、营务、审案、粮
即“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
即“南院大王”。
官署名。金朝置。掌捕盗。设于诸府下。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