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视品”。
官名。地方高级行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下州各置一员,视从三品。炀帝即位废。
官名。即太子右清道副率。
封爵名,东汉建武二年封周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姬常为卫公,以为汉宾,位在三公上。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后汉书·光武帝纪》。
武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二人:贵阳府、思南府各一人。
官署名。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掌屯田、抽分、薪炭、夫役及坟茔营造制式等。十三年,改屯部。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遂为定制。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各二人,正八品,掌规谏讽谕。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
官名。即华林丞。
官名。北魏置。外都坐大官的属官,佐其审理案件。《魏书·沈文秀传》: “显祖重其节义,稍亦加礼之,拜(文秀)为外都下大夫。太和三年(479),迁外都大官。”孝文帝太和改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