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置,指加“假黄钺”名义之大将军,一品,位在三公之上。北魏时元休为黄钺大将军、太傅、大司马、安定靖王(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五七。《元愿平妻王氏墓志》)。薛修义起兵反抗北魏政权时
官名。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置,员一人,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资序与管库略同,故设此职以隆其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员考核的方法之一。北洋政府制度,凡未经文官考试任用的官吏,适用“甄别”的办法。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甄别法草案》的规定,甄别的方法有检验毕业文凭、调查经历、检查成绩、考验
官名,宣帝地节三年初置,俸六百石,掌审判诏狱罪人。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学校名。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掌教授藏文以译西藏章疏文移之事。顺治十四年(1657)置,设六品教习一人为主官,后政为司业。又设助教一人,教习、副教习各二人,学生四十人。学生修业五年由达赖考试具题。官学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的国防部,其部内有两个总务处,其一隶属于国防部长,设处长、副处长,少将或上校级;下设二科(分掌本部事务和财务的管理)及预算室。科长(或室主任)为上校或同等官,科室人员均为校、
官署名,大司空的官署,也就是司空府。《后汉书·百官志》:“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后汉书·承宫传》:“三府更辟,皆不应。”注:“三府谓太尉、司徒、司空府。”
官名。北魏置。掌纳奏文案。见《魏书·范绍传》。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江苏司。雍正十二年 (1734),分江南清吏司设。掌核江苏刑名,并兼理江南道御史、江宁将军、京口副都统、漕运总督、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设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 中置。年青举人、贡生等入国子学读书后,赴各衙门见习,取其中尤英敏者入文华、武英堂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