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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骁骑参领”。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骁骑参领”。
官署名。洪武二年(1369),改原都尉司而置,秩正三品。统中、左、右、前、后军及仪銮司,掌皇帝仪仗护卫。十五年罢,改置锦衣卫。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明初置拱卫司,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旋
唐朝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十员,掌调马执驭。杂任职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十人,掌调马执驭。
官名。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于大理寺置,二人,从九品,典出纳文移。建文 (1399—1402) 初改称都典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制。
指翰苑清贵之官。宋代苏轼《东坡集·谢翰林学士启》:“致兹朽钝,亦践高华。”
官名。①天子、王侯的侍从近臣。《尚书·周书 ·冏命》: “其侍御仆从,罔非正人。”孔安国传:“虽给侍进御,仆役从官,官虽微,无不用中正之人。”《史记·乐毅列传》: “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不察疏远之行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建安五年,曹操表孙权任之,领会稽太守。建安末,刘备亦任黄忠为之。西晋、十六国汉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七品。杂号将军
官名。简称典属司郎中。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泛指长官的副手或佐吏。《后汉书·景丹传》:“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有干事称,迁朔调连卒副贰。”李贤注: “副贰,属令也”。长官的辅佐。也就是副长官,如今言“第二把手”。《后汉书·景丹传》:“王莽时举四科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护军内遴选材力优良者七十七人充任,给金顶虚衔,仍食护军月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