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判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北齐置,太子司藏署长官,从九品上。隋、唐沿置。隋正九品,唐从八品下。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尹赏传》载:“赏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得一切便宜从事。赏至,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令辟即砖瓦)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曰虎穴。”汉代县廷置有狱司空,即是管理县狱之吏
官名,东汉置,即代理新都县令。《后汉书·卓茂传》:“休字子泉,哀帝初,守新都令。”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校勘史籍,选新及第进士充任。
治理市政的处所。《周礼·地官·司市》:“上旌于思次以令市。注:“思次,若今市亭也。”
宫帐名。辽朝置。亦称“耶鲁盌斡鲁朵”,契丹语兴为“耶鲁盌”,宫帐为“斡鲁朵”。世宗以其父耶律倍之卫从、太祖俘户、云州提辖司及高、宜等州户置。宫帐在土河东,陵寝在长宁宫北。有州三: 康、显、宜; 县一: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始置,掌祭祀礼乐之事,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等官。洪武二十四年 (1391)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参见
官名,也是“官署性的机构”名称。唐代掌管大官、公主食邑财物的官或机构称邑司。《资治通鉴》唐景云二年:“时人谓怀贞前为皇后阿,今为公主邑司。”注:“唐公主有邑司令、丞,掌其主家财货出入、田园征封之事。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