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金台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金台监”。
① 官署名。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置秘书监,掌图书秘记,属太常,后省。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秘书令、丞,典尚书奏事,权威最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
官署名。即工部屯田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
南朝梁、陈所置镇东、镇南、镇西、镇北、镇左、镇右、镇前、镇后将军的合称。分见各条。
官名。北魏置,即“应诏左右”。《北齐书·魏兰根传》: “时应诏王道习见信于(北魏孝)庄帝,兰根乃托附之,求得在外立功。”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
唐朝边镇武官,位在军镇大使下。
文书名。清朝地方官署之间地位略低者对地位略高者行文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直隶州知州行文知府,府厅行文提督,儒学行文州县等即用之。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见“典瑞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