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建设委员会主席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见“首都建设委员会”。
(1)汉制,一些察举的科目如贤良、文学两科,被举者须通过对策,合格者始得授官;又有察举以外的入仕考试,有应试资格者为学童、博士弟子及博士。学童考试称为学童试,博士弟子考试主要是通过射策和岁考,博士考试
即“群牧司”。
官名。战国楚置。一说相当后世拾遗一类的谏议官。《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张守节《正义》: “盖今左右拾遗之类”。官名。战国时楚国有此官,参议国事,发布号令,
即“管理火药局”。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长等官。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各学堂经费。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吐谷浑族军。设详稳。
即“外帘官”。
官名。掌造砚,九品。宋代欧阳修《文忠集·试笔南唐砚》:“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