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捐
清代临时性财政措施。分捐纳、捐输两种。捐纳,即向政府交纳一定银两,政府授予各种荣誉虚衔和实职。清初曾屡开捐纳,筹措饷银。乾隆十年(1745)始有经常性捐纳,捐例亦分暂行事例与现行常例两种。鸦片战争后,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均可捐纳,政府亦将捐款纳入正项财政收入。捐输,即因筑城、水利或赈灾等原因,要求商民捐献银两,以资国用。名曰自愿,实则强制。
清代临时性财政措施。分捐纳、捐输两种。捐纳,即向政府交纳一定银两,政府授予各种荣誉虚衔和实职。清初曾屡开捐纳,筹措饷银。乾隆十年(1745)始有经常性捐纳,捐例亦分暂行事例与现行常例两种。鸦片战争后,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均可捐纳,政府亦将捐款纳入正项财政收入。捐输,即因筑城、水利或赈灾等原因,要求商民捐献银两,以资国用。名曰自愿,实则强制。
?—620隋离石(今属山西)胡人。大业十年(614),其父龙儿拥众起兵反隋,自称刘王,以其为太子。武德二年(619),龙儿为虎贲郎将梁德所杀,与弟六儿聚众再起,克石州(今山西离石),杀刺史王俭,自称突
即“孟尝君”。
西西晋人。司空刘琨长史。建兴四年(316),以并州降石勒,琨因此进退失据。②西晋上党铜鞮(今山西沁县南)人,字世彦。李熹孙。少有清节。永嘉末,历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③(?—324)晋人。道士李脱弟
书名。有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徐国相纂修本等,以清迈柱等监修,夏力恕等纂修本为常见。一百二十卷。此书雍正十一年(1733)成书。取康熙旧志为底本,或增或并,分目三十一,较旧志为详。成书时,已分湖南
史书分类名目之一。始于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清官修《四库全书总目》及张之洞《书目答问》亦有之。其内容可分两种:一为评论史书者,如刘知几的《史通》、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等;一为评论史事者,如王夫之的《
即“帝乙”。
亦称水路簿。民间传统的导航手册。为一条或数条航线最简单最实用的航行指南,只有文字没有图。沿海渔民、水手将自己的航海经验除世代口授相传外,亦笔之于册,因属祖传秘籍,加之简陋粗糙,传播不广,清代以前的更路
官名。魏、晋、南北朝为中书省长官之一。三国魏黄初年间分秘书为中书,置监、令各一人,秩并千石。及刘放为中书监,孙资为中书令,二人用事,权自此重。魏置监位高于令,中书典尚书奏事,若密诏下州郡及边将,则不由
书名。(1)西汉刘向撰。《汉书·刘向传》:“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汉书·艺文志》著录为《
书名。清法式善撰。六卷。读书笔记,不分门类。记述明、清两代典章制度、社会经济情况、图书目录和文献资料。对清代前期人口、财赋、户部库藏银两、铸钱数字,元、明、清学官姓氏,历代户口、纸币、铸钱等均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