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未镇南关之役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见“仆固俊”(318页)。
?—1415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暹答长子。永乐十一年(1413),父卒,袭职(一说自立)。执政后,暴虐无道,重辟刑,创轧锯之法,或以铁钩勾罪犯脊骨
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武宗至大元年(1308,一说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云南王忽哥赤子也先帖木儿由云南王进封。
1302—?元朝官员。字同初。蒙古人。玉速歹儿孙,玉速帖木儿子。元统元年(1333),状元及第,官至翰林待制、集贤院修撰。善作诗,杨维桢称其诗“多台阁体,无不假年,故其诗文鲜行于时”。有《和西湖竹枝词
清代新疆州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玛喇巴什厅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巴楚县东南辖村庄86处、8驿站、2卡伦。隶喀什噶尔道莎车府。1913年改为县。总人口34000余人。其中大多数为维吾尔族。主要从事农
元朝官署名。掌晋王府事宜。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皇孙甘麻刺为晋王,移镇漠北,统领太祖四大斡耳朵及军马,遂改王傅为内史。三十年,立内史府,秩从二品。设内史、中尉、司马、咨议等官。武宗至大元年(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
见“大父”(76页)。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