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界,东至托里、雅玛图大路以西近40里处,从1883年10月3日起借给俄国10年,由俄国负责防守,中国政府不得过问;2.将400户哈萨克人划归俄国管辖。通过此约,巴尔鲁克山等地成了俄国占据的国中之国。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界,东至托里、雅玛图大路以西近40里处,从1883年10月3日起借给俄国10年,由俄国负责防守,中国政府不得过问;2.将400户哈萨克人划归俄国管辖。通过此约,巴尔鲁克山等地成了俄国占据的国中之国。
见“元恭”(228页)。
?—951辽朝第三代皇帝世宗之怀节皇后。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妻淳钦皇后侄女,北府宰相※萧阿古只之女。天禄元年(947)二月,世宗耶律阮即位前受封永康王时纳为妃。次年,生耶律贤(即辽景宗)。四年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祖先是被抢掠或买来的汉族人,经奴隶主强制配婚后,分居分食,世代为奴隶,没有家支,没有人身自由,可被买卖或屠杀,被※格节、※节伙等级占有。其等级地位类似※
发现于新疆昭苏县小洪那海草原,故名。通高230厘米,头部宽35厘米,身宽50厘米。花岗岩质。面东而立,双手置胸前,右手似执碗、杯之类器物,著冠辫发,发辫多至十根,长垂至腰。前胸到腿刻有古民族文字,刻工
见“吐豆发”(766页)。
苗族的一支。其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杂有红色而得名。自称“果熊”(苗语译音)。操苗语湘西方言。主要分布在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及黔东等地区。详见“苗族”(1335页)。
见“林沁额叶齐岱青”(1293页)。
明代对安定、阿端、曲先、罕东四卫的合称,归西宁卫管辖。
1287—1375元明间藏传佛教高僧。简称嘎西巴。木雅人。西夏后裔。生于热堆擦岗仁莫的巴域卧纳(即今甘孜州康定、九龙、木里一带)。云达冈仁之子。初名雍仲贝,系本教名,因生于佛教之地,遂改名阿贝。幼年居
清光绪朝广西壮族农民反抗土司首领。古零(今马山县境)人。壮族。光绪年间(1875—1908),古零土司对辖区百姓肆意苛索,民不聊生。十三年(1887),号召当地群众拒绝交纳各种摊派,并焚毁土司衙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