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设博士。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阿奇木汗、阿奇木汗条勒。维吾尔族。卡提条勒(迈买的明)和卓之子。自幼与父避居浩罕。后随阿古柏至南疆。曾先后被委为阿克苏、吐鲁番阿奇木。光绪三年(1877),以清军进剿,走托克逊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原名鄂城清真寺。寺在湖北省武昌清真寺巷。传说创建于唐贞观初年。寺原在望山门内,建于明代,乾隆十六年(1751),迁建于此。寺宽17丈,长15丈(约合2800平方米)。明末清初著名伊斯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兴海县东北部,北连共和县,东南临黄河,南抵大河坝河,西接夏卜让千户部落。为清朝后期从黄河南迁至黄河北的“环海八族之一”,原有8个小部落,后与外来14个部落合称为拉日德部落。1916
见“吕纂”(776页)。
高句骊国第20世王巨连(《魏书》称“琏”)的谥号。巨琏于晋安帝义熙九年(413,一作八年)继位,即位后第15年(427),将高句丽王都由今中国吉林省集安县迁至今朝鲜平壤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
见“抛盏”(1057页)。
①(?—169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汗※硕垒第十一子。初号达赉台吉,驻牧克鲁伦河之北索和尼。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诸子及部众投清。二十八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察罕山卫,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爱珲)北有察罕峰。
?—924五代时甘州回鹘可汗。本名毋母主(一作乌母主)。一说为回鹘首领※仆固俊之子。初权知国事,称权知可汗。后梁乾化元年(911)立。诏书中称其“代袭骁雄,生知义烈”,与中原王朝修好,“贡奉不违,戎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