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左右以突骑施阿利施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七河流域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辽、金时的各牧场。汉语“诸”与契丹语“抹”的复合词。“抹”意为“无蚊蚋、水草丰美之地。”金天德(1149—1153)间,因辽诸抹旧名,置迪河斡朵、斡里保(保亦作本)、蒲速斡、燕恩、兀者5群牧所,各设官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奇布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固山依特格勒贝子,建旗。分3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3)
商代鬼方酋长。鬼方游牧于今陕北、漠南和漠北的广阔地区,并向南牧,与华夏农业民族发生冲突。在商朝和周国的攻击下,他率部分鬼方属众投降商朝,因功被商王封为侯,史称“鬼侯”,封地在九侯城(亦称鬼侯城,在今河
相传为西汉时滇地义女。白族先民。叶榆(今云南大理)人。酋长曼阿奴(一作曼阿娜)妻。传说西汉元封(前110—前105)间,叶榆遭西汉征讨,夫被汉将郭世忠所杀,本人被俘。为避免被郭世忠强纳为妻,设计提出三
见“库尔察克”(1112页)。
契丹人对临时搭连的桥梁的称呼。即浮桥。以船、筏排列连接而成,随用随设。《辽史·圣宗纪》载:统和三年(985)“驻跸土河,以暴涨,命造船桥,明日乘步辇出听政。”
?—526北魏宗室。因避唐高祖讳,又作元深,字智远。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广阳王元嘉子。永平四年(511),父卒,袭爵。孝明帝(515—528年在位)初,任肆州刺史,预行恩信,族人便
见“中京”(292页)。
?—1758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他塔拉氏。初任笔帖式,雍正十三年(1735),晋理藩院堂主事。乾隆六年(1741),迁员外郎。十九年(1754),赐副都统衔,赴北路军营管理新降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