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见“拾骨葬”(1621页)。
南北朝时蔡阳郡诸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古泛称※荆蛮,汉代称※武陵蛮。乃※巴和※槃瓠蛮之后裔。分布在今湖北省襄樊市东北。西魏大统五年(539),蛮王鲁超明内属,魏文帝以其为南雍州刺史,世袭其爵。十一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德十四年(1519)置。治所位于今湖南龙山县西南。以流官1人主持。两江口土舍彭惠为巡检协理。嘉靖(1522-1566)末,土舍彭志显、彭启忠曾随明军赴浙江、江苏御倭。清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尼母曷烈因稍瓦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
即“罗藏丹森讲索”(1424页)。
清皇室祖陵。又称东陵。位于盛京城(今沈阳市)东北20里浑河北岸天柱山。为清太祖高皇帝努尔哈赤及孝慈高皇后叶赫纳喇氏合葬陵。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努尔哈赤病逝,梓宫暂安沈阳城内。天聪三年(1629
藏语音译。又称米扎,意为“贵族”或“上等人”。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统治阶级中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阶层。一般指由封建王朝和西藏地方封建政权封赐世袭爵位及领地和农(牧)奴的世俗农奴主。在地方政府中担任较高官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蒙古国时期高昌畏兀儿大臣。又作窍云赤笃忽璘。原任畏兀儿吾鲁爱兀赤(意“大臣”)。太祖成吉思汗六年(1211),与父的斤必里杰提(智福大相)从亦都护巴而术阿而忒的斤入觐成吉思汗,遂留侍汗。从征西域,还,
蒙古族传统食品。起源于古代游牧民族,后为蒙古族继承。《蒙古秘史》载,早在成吉思汗第十一世祖母阿阑豁阿时即在蒙古族中普遍存在。每年秋冬之交,牲畜膘肥肉厚之时,为蒙古族宰羊储肉的季节,部分羊肉放入羊肚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