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南诏第十三世王舜化贞谥号。见“舜化贞”(2262页)。
古代藏族家族姓氏。唐吐蕃时有此姓,藏文作“dbas”,又译作韦氏。该家族中曾有多人出任高官。赞普赤祖德赞时,大相杰多日即出自未氏,其结伙谋害了赞普,支持达磨赞普篡权,后排除异己,唆使达磨毁寺灭佛,吐蕃
1853—1920近代伊斯兰教经师。原籍甘肃河州(今临夏)人。回族。字光烈,号祯祥,经名利雅顿丁,道号索底根俩·穆罕默德·努尔(阿拉伯文音译,意为“忠于安拉的人”)。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教派创始人※马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据其地位、职能,显系得名于唐之政事堂(宰相办公处)。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是三省中的中枢。比唐之尚书省。掌执行王国的一切政令,为王国最高行政庶务机构。设大内相1人,比唐
见“上都”(114页)。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中京道(治所大定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财政。置官有:度支使、同知度支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为制与中原
明代喀尔喀蒙古第一座喇嘛寺院。亦名光显寺。万历十五年(1587),外喀尔喀蒙古领主※阿巴岱至土默特归化城(今呼和浩特)谒见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呈献貂皮、帐幕、币帛、牲畜等数以万计,获得瓦齐尔汗(一
彝语音译。意为由主子配婚安家后的奴隶。解放前,四川凉山普雄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对瓦加(阿加)的称呼。此等级,每逢年节及主子家有婚丧喜庆等事,每户必须给主子交纳半个猪头及酒、鸡、牛、羊、布之类(牛是几户
隋宗室女。开皇十七年(597),应突厥和亲之请,文帝将其嫁于东突厥突利可汗染干,染干遂率部南徙度斤旧镇驻牧,为隋守边。不久(599年前),病卒,隋廷复以义成公主和亲染干。有隋一代,少数民族首领连娶两位
吐蕃将领。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随军征战至夏州(今夏河),任统帅驻军该地,后定居甘加区的卡加(又称“喀加”)。其后裔分散于岗岔、南木拉、合作、甘加、扎尤、卡加六大部落,谓之“卡加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