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雅
即“克勒底雅”(987页)。
即“克勒底雅”(987页)。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
见“德利”(2517页)。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玛藏岩寺”,又称觉化寺、金刚崖寺。在青海互助县。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赞普达磨禁佛,西藏曲卧日山修行之藏僧玛·释迦牟尼、藏·饶赛、肴格迥等携律经典逃至青海,曾居于此寺。公元10世纪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拉祜族地区一种剥削方式。无牛或缺牛户给多牛的富裕户放牛,牛主不给看牛人报酬,每到开耕季节可使用牛主的耕牛犁地。是一种变相牛租。
见“天复”(217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蒙古语译音,其意为用布制作的小人,是儿童的玩具。起源于萨满教的偶像崇拜。玩具以白布制作,塞羊毛或棉花等物,然后画出眉、眼、鼻、口,并用黑线绣出各种发式,穿着蒙古袍,用不同脸谱和服饰可做成不同人物。玩时
?—175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那拉氏。聂克色孙。康熙二十六年(1687),袭祖父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四十六年(1707),官至内务府员外郎。雍正十年(1732),授内务府主事。十一年,署正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末经学大师马复初著。2卷。约同治二年(1863)成书。复初,字德新,云南大理人。回族。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学通儒、佛、道、伊斯兰四教。本书借用儒佛道三教之哲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异译忽鲁哈卫,《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后恼纳(又译早哈)、塔失叔侄争印,太宗以恼纳掌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据考治今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