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齐那尔
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12宫下均设抹里。阎马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书名。元法令类编。顺帝朝平章政事阿吉剌监修。至元四年(1338)始纂,5年成书,六年颁行。包括制诏150条、条格1700条、断例1059条3部分。系增删《至元新格》、《大元通制》诸书加以编次而成。参与
又称“死人砍牛”。旧时广西南丹大瑶寨“白裤瑶”聚居区一种习俗。凡父母过世,均得砍牛分给别人吃,否则会“不吉利,人畜病多,禾苗不好”,并被他人耻笑。传说从前“白裤瑶”父母死后得将其肉分给村人共吃,世代相
见“拓跋力微”(1359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鬼人”。旧时傈僳族普通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据说其不能见到鬼(尼),不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也不能杀魂致人于死命。故其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扒”为低。通常每一个村寨
1257—1305元代乌思藏高僧。成宗帝师。出身于萨迦之东院。帝师※亦摄思连真之弟。曾被元世祖封为萨迦细脱方丈之住持。大德八年(1304),封为帝师,领宣政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九年卒。他
见“失里伯”(590页)。
见“中山王尚”(295页)。
见“忽汗河”(14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