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鲁河卫
见“哈里河卫”(1639页)。
见“哈里河卫”(1639页)。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见“带孙”(1607页)。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见“敦珠批结”(2270页)。
见“莽式舞”(1821页)。
清代云南泸水县秤戛区反封建土司的群众首领。秤戛区瓦丕大竹箩人。傈僳族。乾隆年间(1736—1795),与弟那底扒、妹扒斯巴、那哥妈,因不堪土司剥削压迫,发动群众起义,秤戛及碧江、福贡地区群众纷起响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沃楞卫。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改作沃楞卫,并说清代有沃楞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40余里处。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488—508北魏宗室。字宣德。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太和二十一年(497),封京兆王,拜都督、徐州刺史,以彭城王中军府长史卢阳乌兼长史,州事巨细,皆委之。兄宣武帝元恪即位后,为护军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