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康桑请留沙州书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州所种之少许庄稼,请开恩向大臣论格桑讲情,此刻勿立即逼我前往瓜州。”此书函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吐蕃社会状况及属民的社会地位,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州所种之少许庄稼,请开恩向大臣论格桑讲情,此刻勿立即逼我前往瓜州。”此书函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吐蕃社会状况及属民的社会地位,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地名。始见明人陈第《东番记》。大多数学者认为,原指明万历时(1573—1620)陈第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时着陆港口一带,在今台南市安平附近,当时这里有高山族聚落“台窝湾”社,故汉文献因称“大员”。
见“阿武”(1193页)。
契丹部落。又作析纥便部、祈纥便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阿大何(又作何大何)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
即“苏仆延”(1004页)。
兴安屯垦公署机关刊物。1929年于辽宁洮安创作,铅印,16开。1928年11月成立兴安屯垦区,隶属东北政务委员会。主要宣传屯垦事业及学术研究、公布法令。内容有法令、专载、新闻、评论、专著、译述、调查报
即“斛律”(2084页)。
见“广平淀”(131页)。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见“斡纳阿剌”(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