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赛音诺颜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三十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五年(1696)晋和硕亲王。乾隆三十一年(1766),亲王成衮札布奏请以善巴曾孙诺尔布札布袭赛音诺颜号,允之。自是与喀尔喀三汗并列,均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鄂尔浑河河源,东至额鲁克台,西濒塔楚河,南接本部左翼右翼旗界,北临鄂尔浑河。有佐领四个半。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领左翼札萨克丹津喇嘛之孙善巴,率族属来归。三十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五年(1696)晋和硕亲王。乾隆三十一年(1766),亲王成衮札布奏请以善巴曾孙诺尔布札布袭赛音诺颜号,允之。自是与喀尔喀三汗并列,均世袭罔替。
达斡尔族的播种方法之一。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境内达斡尔族居住区。出现于民国年间,逐渐取代※一犁挤春种法。其法为:撒种籽前先犁一遍,撒种后再翻一遍,因以得名。这一改进,提高了农作物产量。
蒙古国都城。又译喀拉和林,简称和林。城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一说得名于鄂尔浑河发源之哈剌和林山。另说“哈剌”意为“黑”,“和林”即“库伦”,意为“营帐”,即“黑帐”。太祖十五年(1220)始建都于
见“据曲”(2039页)。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芮奚部为※徒河州(一作徒何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
※葛逻禄三姓之一。又作谋剌。参见“葛逻禄”(2184页)。
见“白朗”(595页)。
吐蕃君主称号。亦作赞府、篯逋。《新唐书·吐蕃传》:“其俗谓强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藏史称“赞普”为“btsan po”、“btsadpo”,汉译作“天子”。一说6世纪时,囊日松赞(吐蕃王
见“好儿趁”(937页)。
即“鸿台吉”(2117页)。
见“女真学”(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