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勒塔尔和硕接乌珠穆沁右翼旗界,西至阿克索那山接阿巴噶左翼旗及阿巴哈纳尔右翼旗界,南至克布特什接乌珠穆沁右翼旗及浩齐特左翼旗界,北至本部左翼后末旗及达里冈爱牧场界。有佐领3,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棱达什从子固鲁札布随母达吉纳哈屯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勒塔尔和硕接乌珠穆沁右翼旗界,西至阿克索那山接阿巴噶左翼旗及阿巴哈纳尔右翼旗界,南至克布特什接乌珠穆沁右翼旗及浩齐特左翼旗界,北至本部左翼后末旗及达里冈爱牧场界。有佐领3,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棱达什从子固鲁札布随母达吉纳哈屯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1804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萨尔图克氏,尚书讷延泰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翻译书房翻译。二十六年(1761),调户都笔帖式。三十一年(1766),充军机章京。三十五年,(1770),
西藏古人类遗址。地在西藏昌都卡若地区,占地约1万平方米。“卡若”藏文作“kharo”,在11世纪的《德乌佛教史》中已记其名,为“四如”建置中的地名之一。1978年开始发掘,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物,代表西
西汉宫女、匈奴呼韩邪单于妻。南郡秭归(今属湖北)人。名嫱,字昭君。晋代,因避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汉元帝时(前49—前33年在位)以“良家子”被选入宫。史称其“丰容靓饰”。竟宁元年(前33),匈奴
明代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大师。藏族。原为扎什伦布寺格鲁派僧人,后转修萨迦派教法,集各派之大成,创立刹勤派。三世和五世达赖喇嘛都曾学过刹勤派之教法。刹勤派的十三种金法及四面摩诃哥罗法等曾在格鲁派中盛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亲族。索伦彭错之子。道光二十一年(1841),任一等台吉,同年被派往蒙古慰问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二十七年(1847),随噶伦沙扎赴察雅(乍丫)巡视,得
清末新疆哈萨克族头人。同治七年(1816)六月,在沙俄军队强占我国布赫塔马河以北地区时,不受沙俄威逼利诱,率部众220余帐迁入乌柯克卡伦。同年秋,沙俄进占我乌柯克等卡伦后,又毅然率所部500余户迁往霍
元代诗人。字子中。回回人。居杭州。出身进士,曾任建安(今福建建瓯)经历,后升湖广行省(治鄂州,即今武昌)左丞。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于庆远路(今广西宜山县)创办义学,以教为任。工诗,多山
元朝大臣。畏兀儿人。中书省平章政事察乃第三子。少敏慧。初为英宗御位下必阇赤(书史)。泰定帝(1323—1328年在位)初,任内八府宰相。奉旨护送高丽王王焘归国。天历二年(1329),奉文宗命迎帝兄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