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见“花剌子模”(999页)。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汉代羌人部落之一。以善建“笮桥”而得名。傈僳族先民。《华阳国志·蜀志》定笮县(即今四川盐源、盐边一带)条款:“笮,笮夷也,汶山曰夷,南中曰昆明,汉嘉、越巂曰巂,蜀曰邛,皆夷种也。”居今四川雅安、西昌及
见“阿鲁台”(1217页)。
?—1652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苏默尔氏。顺治七年(1650),袭云骑尉。九年(1652),恩诏加至骑都尉。再遇恩诏又加一云骑尉。后随军征南明,至福建,破敌水军4000余人。进至厦门,郑成功领船6
见“阿失帖木儿”(1234页)。
吐蕃阿里王。名意为“太阳依怙神”。《德鸟佛教史》又称“赤·尼玛衮。”吐蕃末代赞普达磨曾孙,贝阔赞之次子,属约松王系后裔。因政权被云丹所夺,遂率臣工眷属西走阿里(又称“堆”,意为上部)开始统辖阿里一带,
918—937五代后晋宗室、大臣。字守孚。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后随沙陀归唐,也称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后晋高祖※石敬瑭次子(一说第四子),为后唐明宗李嗣源外孙,李氏所生。史称其敏悟
苗语川黔滇次方言文字,简称川黔滇苗文,是建国后为苗族新创的3种文字之一。川黔滇苗文方案是本着尽量与汉语拼音方案汇通的原则而设计的。是以贵州省毕节县小哨苗族乡大南山寨的语音为标准音的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文字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精通《古兰经》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与当时著名写经家※万景和交深,切磋书法,并常为天津各寺书丹匾额。尤善攒棉为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