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
见“塔克世”(2158页)。
见“塔克世”(2158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见“仆骨”(318页)。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
见“马月合乃”(181页)。
即“额古都娘娘”(2535页)。
契丹中央官署名。专理国舅(后族)诸帐事务的机构。属北面诸帐官。《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辽史·外戚表》载:“辽史耶律、萧氏十居八九,宗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逼里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
见“讨赛篱”(614页)。
见“阿才”(1190页)。
苗族亲属称谓。苗语音译,相当于汉语“老表”。贵州台江等地苗族以此称表示姑舅表兄弟姐妹(即与表兄弟之间和表姐妹之间)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亦泛指男女情人关系或男青年之间、女青年之间的关系。此称谓源于姑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