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列教
云南小乘佛教四大教派之一。流行于云南德宏地区。据称数百年前从缅甸今佤城一带传入。多为“绕买”、“冷”、“布列”、“布雷”等支系的德昂族所信奉。僧侣分召尚(小和尚)、召门(二和尚)、崩基(佛爷)、希拉多(大佛爷)4级。此派禁杀生,不饲养鸡、猪,只许养一双报晓公鸡。信守“见杀不吃,闻声不吃”的戒条。所食的都是跌死、病死或其他民族杀死的牲畜。不信奉佛教以外的神祗。
云南小乘佛教四大教派之一。流行于云南德宏地区。据称数百年前从缅甸今佤城一带传入。多为“绕买”、“冷”、“布列”、“布雷”等支系的德昂族所信奉。僧侣分召尚(小和尚)、召门(二和尚)、崩基(佛爷)、希拉多(大佛爷)4级。此派禁杀生,不饲养鸡、猪,只许养一双报晓公鸡。信守“见杀不吃,闻声不吃”的戒条。所食的都是跌死、病死或其他民族杀死的牲畜。不信奉佛教以外的神祗。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又作勐罕土把总。清乾隆三十年(1765),喇鲊斋随征有功,授土把总世职,传至当代刀栋廷。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书名。广西地方志。280卷。清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号苏潭,江西南康人,汉族)修撰。嘉庆四年至七年(1799—1802)作者在广西巡抚任内主修。约成书于嘉庆六年十月。其书乃在前志基础上,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下设抹里,撒里僧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旧时云南丽江纳西族平民姓氏。具有平民等级称谓的性质。洪武十五年(1382),丽江土知府木得(阿甲阿得)率众附明,钦赐木姓。从此统治集团中的世袭贵族便以木为姓。把被统治人民称为“和姓”,故有“四郡齐民一
即“兀林答”(108页)。
即“完颜宗敏”(1157页)。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
(1787或1790—1858)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二弟穆尔哈齐第九子祜世塔后裔,监察御使禄康子。字介春。荫生出身。嘉庆间,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护军统领。道光四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