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见“乙息记可汗”(5页)。
1729—1781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领袖。原籍河州(今甘肃临夏),祖辈迁居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平民出身。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从师伊斯兰教新教(哲赫林耶门宦)首领
?—1819清朝将领。回族。祖良柱,官四川松潘镇总兵,遂寄籍华阳(今四川剑阁南)。少以武生入伍,从征廓尔喀(今尼泊尔)、苗疆,迁游击。嘉庆元年(1796),奉命赴达州镇压白莲教,赐号“达春巴图鲁”。三
古城名。又称绥来县北城。位于新疆玛纳斯河东岸准噶尔旧城阳巴勒噶逊附近。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周3里7分有奇,高1.6丈。分设4门:东迎曦、西兆成、北庆丰、南来薰。与※绥宁城南北相峙。两城中间筑墙
即“升科地”(362页)。
即“库力甘”(1109页)。
即“物林达”(1441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袜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的传统冬用袜,常于穿靰鞡鞋时穿之。
赫哲族婚姻习俗。订婚后男方向女家第一次纳“彩礼”的仪式。赫哲语音译,亦作“庙库庙库仁”,意为“过小礼”,因纳少部分彩礼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在男女订婚后不久,男方要送一些
?—639唐代东突厥汗族。又作阿史那结社尔,亦单称结社率、结射率。阿史那氏。※始毕可汗子,※突利可汗什钵苾弟。唐贞观三年(629)十二月,随突利可汗附唐,任中郎将。因诬告突利谋反,为太宗所轻,久不进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