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同知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参见“谢志珊”(2301页)。
契丹官署名。“儿”有时写作“人”。又作南面行宫都部署司、汉儿(人)渤海都部署司(院)。契丹开国初,※耶律阿保机于天赞元年(922)创※宫卫制(斡鲁朵),新帝践位,皆置专有宫卫,终辽之世,共置12宫1府
参见“山哈”(118页)。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是奴隶中最低下的阶层,又译称“奴下奴之奴”,是“庸部”奴隶三等级“更”、“扬更”及“宁更”中的最低下者。无人身自由,完全隶属于奴隶主,任主人驱使、赠赐和买卖,无任
指遥远的荒野。《山海经·大荒西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荒之山,日月所入,……是为大荒之野。”又指我国边疆地区。《山海经·大荒北经》:“东北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不咸(即今长白山),有肃慎氏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
唐代南诏国特产。《云南志》载:野桑木,永昌府(治今云南保山市)以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缝中。及长至时月,择可作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定性,断取为弓。不施筋(或作胶)漆,而劲利过
见“也速该”(1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