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儿纪
见“蔑儿乞”(2442页)。
见“蔑儿乞”(2442页)。
见“清佳努”(2109页)。
参见“赛特里伯克”。(2470页)。
1736—181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第二世夏日诺门汗兄才贡扎西之子。从江龙赤干受戒出家。16岁入经院学习。后赴西藏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辩才超群。从藏巴堪布受近圆戒。拜班禅大师、隆多喇嘛等为师,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地名。清宣统二年(1910)置。汉为越嶲郡所辖卑水县地,沿至南朝宋。齐、梁时属越巂僚。宋归沙麻部。元初属中县,中叶改置北舍县,隶建昌路。明隶建昌卫。清乾隆(1736—1795)间设交脚汛衙门。同治七年
书名。清人袭自珍撰。自珍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又名巩祚、易简、自暹、号定庵。道光进士。好公羊学,提倡经世致用、社会改革。与魏源同为近代主张经学、史学为政治服务的改革派。任清廷内阁中书时,预感沙俄扩张势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总管”。一般由寺院各扎仓的堪布、铁棒喇嘛(即措钦乌孜)、执事僧(即协傲)、公家主管等组成。主要指拉萨三大寺的此种机构。开会议事,称“拉机罕杰”,意为“拉机集
即“额林哈毕尔噶山”(2537页)。
僜语音译,意为“穷人”。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贫民。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少量土地,缺少劳动工具,生活贫困。有的需要靠当雇工和借贷维持生活,成为被剥削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