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东园
见“罗布林卡”(1418页)。
见“罗布林卡”(1418页)。
?—1106北宋经略河湟地区边将。字处道。江州德安(今江西九江市境)人。※王韶子。少从父征战。谙练边情。宋元祐(1086—1094)间,上疏力谏勿弃河湟,末被采纳。元符二年(1099),随副统军王赡进
清代乌梁海部落名。一称阿勒泰乌梁海。“阿尔泰山乌梁海人”省称。初隶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为清散秩大臣萨喇尔抚服。复受命招徕汗哈屯乌梁海众(今新疆阿勒泰县喇嘛昭一带)。二十七年(1762)置7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见“奥德玛发”(2254页)。
即“纳失失”(1268页)。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清康熙、雍正年间居住于克木克木齐克一带乌梁海人总称。分隶于清喀尔喀札萨克贝勒博贝和厄鲁特贝子策凌旺布管辖。策凌旺布所属乌梁海,主要散居于唐努山南麓克木克木齐克地方。博贝所属乌梁海,大都分布克木河(华克
瑶语音译。见“油锅”(1513页)。
见“东京”(507页)。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