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总摄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景颇语音译,意为“人”。部分景颇族自称。汉称“大山”。※景颇族中的一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盈江县的支丹山、铜壁关、巨石关、普伦、邦瓦等地,还有部分散居于梁河县、瑞丽县、潞西县、陇川县的一些地区。语言属
清内蒙古学校名。雍正二年(1724)土默特旗当局在归化城文庙西设立土默特旗官校,选收蒙古贵族子弟学习蒙、满、汉文,是内蒙古地区最早的学校之一。初仅有学生9名。不久改名为“启运书院”,学生增加到90人。
①清代对黑龙江和吉林将军治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因其皆以狩猎捕捞为业,故称。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中下游及大小
藏语“阿达切松”的意译。指旧时西藏从中央封建王朝或其上级领主那里领有封地和农牧奴、奴隶,并依靠封建特权对农牧奴、奴隶进行残酷剥削与统治的原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和寺庙三类封建农奴主。乃沿袭藏语“雄(官府)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有能力”、“有气魄”或“有权威”等。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由未沦为低贱等级血统的氏族成员组成。属自由人。可以占有※伍布(较低级的社会等级)和※涅巴(最低级的社会等级)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旧时德昂族民间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夏历三月由佛爷择吉日举行。是日,全寨老少集体前往寨外清水池边,杀鸡、猪祭祀。佛爷在一张白纸上画一条龙,待群众到齐,点燃香烛,然后诵经,并把画有龙的
亦称“服务婚”、“劳役婚”。男子替岳家服劳役以换取其女为妻的婚姻形式。始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对偶婚已演变为夫从妻居婚,妇女系农业生产主力和社会家庭的核心,男子在妻方须辛勤劳作,方能巩固其丈夫的地位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386北魏时匈奴独孤部首领。又作刘鞬。初依居贺兰部。道武帝登国元年(386),弟刘奴真率别部附魏后,被迎归,得弟禅让,领部众。为谢贺兰部贺讷之厚待,遣弟刘去斤献金马,并欲叛魏,改从贺兰部,为奴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