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扎沃巴
见“沙扎”(1124页)。
见“沙扎”(1124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阿拉坦敖其尔”(1243页)。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成衮扎布长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军征辉特部巴雅尔,封辅国公。二十三年,与其弟占楚布多尔济扈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东汉时向内郡迁徙,分布于关中、陕北等地。晋、十六国时期,有一批以“弥姐”为姓氏者活动于西北地区,如弥姐高地、弥姐婆触等。隋代《邑主雷惠祖合邑子弥姐显明等造像记》和《邑主弥姐
唐羁縻州名。故址在今陕西延安北延水旁。唐仪凤(676—679)中,附唐之吐谷浑部落自凉州徙此,因以置州,隶延州节度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56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喜塔尔河卫,并说清代有喜塔尔河,在宁古塔(治今
见“项崇周”(1569页)。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1864—1915清末大臣。字莘儒。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大学士※琦善之孙。以贡生官刑部笔帖式,迁主事,升户部员外郎。出为九江道,移上海道。任内,办警政、设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授江西
?—1275蒙古国官员、伊儿汗国大臣。又译阿儿浑、阿尔浑·阿合。蒙古斡亦剌部人。千户太出之子。一说其出身低微,家境贫困,荒年,父曾以其易一牛腿。通晓畏兀儿文书。元太宗时任必阇赤(书史、书记),颇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