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兀四
见“满五索”(2389页)。
见“满五索”(2389页)。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元代诗人。字密卿。回回人。本西域阿鲁温氏。世居七河及楚河流域。祖哈散仕元,官至礼部尚书。本人曾学诗于萨都剌,工诗,诗作秀美,风流俊爽,有“才子”之称。作品多佚,仅存《西湖竹枝词》1首。
清末将领。字丽生。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咸丰(1851—1861)间,从成都回族将领虎嵩林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转战湖北、安徽、江西诸省,累官至总兵。署浙江杭州协副将。咸丰十年(1860),统
1573—1600明代海西女真哈达部首领。又作孟格布录、蒙格布禄、孟革卜卤。女真族。纳喇氏。哈达部长。塔山左卫左都督※克什纳曾孙,彻彻木(克失音辰)孙,※王台第5子(外妇子康古鲁不入谱)。明万历三年(
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蒙古族。幼年出家,随咱雅班第达从事传教活动,担任其主管侍从——绥本堪布。清顺治九年(1652),陪同咱雅班第达入藏,朝拜达赖五世。十八年(1661)作为咱雅班第达的全权代表到爱呼斯
书名。全称《世间怙主法王宗喀巴广传》。楚杰王却吉受西藏工布泰钦林寺学者之鼓励而撰。成书于1843—1845年。原书为拉萨木版。详载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洛桑扎巴的一生(1357—1419)。有
?—1791西藏地方官员。藏族。七世达赖喇嘛之侄,辅国公贡噶丹增之子。继承父爵。与达赖喇嘛、班禅及掌办商上事务者均保持联系。乾隆五十二年(1787),与子在拉萨新建乃觉拉康寺院。次年,任噶伦,陪驻藏大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
见“辽庆陵”(653页)。
914—964五代后晋皇帝。942—946年在位。一说其先本西域石国胡人,后从沙陀附唐,故亦称为沙陀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汉衰,关辅乱,子孙流散西裔,故也称出于西夷。后晋高祖※石敬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