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邻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拉林河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今吉林、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拉林河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今吉林、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又作“齐天萧后之诬”。辽朝中期宫内争权事件。仁德皇后名萧菩萨哥,为辽圣宗耶律隆绪皇后。年12,选入宫。统和十九年(1001),册为“齐天皇后”。曾监造清风殿、天祥殿、八方殿,又造九龙辂、诸子车,以白金
赫哲族的一支。一作奇楞斯勒。其意一说为“姓齐的人们”,或说“住在江边的人”。为黑龙江省同江县下八岔赫哲人对居住勤得利以上地区赫哲人的称呼;或说是这一地区赫哲人的自称,因其是从黑龙江中游鄂伦春族居住地迁
见“河中地”(1506页)。
见“罗武”(1415页)。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4州之一,领桓都、神乡、淇水3县,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一说在西通沟,或说即集安镇高句骊国国内城旧址)。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的“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
见“扫稳脱朵”(754页)。
见“项崇周”(1569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
见“萧耨斤”(2000页)。